·新湖南客户端1月25(全媒体记者卜岚通讯员吴怡李焱婕)今日,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了《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》。据悉,该《条例》今年1月1日已经开始施行了,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,标志着我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迈入法治化、规范化的新阶段。
据介绍,近年来,我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不断发展壮大,已经深刻融入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。《湖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〉办法》自2004年出台至今已19年,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。在此背景下,为发挥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科技支撑和决策参谋作用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,有必要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加以保障。
据悉,《条例》全文共有八章,三十二条。在测绘资质资格方面,主要优化了测绘资质审查流程,明确了测绘单位行为规范,坚持“一个标的物只测一次,审核部门共认一套测绘成果”的原则,巩固了“多测合一”改革成果。《条例》通过优化行政审批流程,提升政府部门办事效率,助力营商环境改善。
在测绘成果管理方面,《条例》对基础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超过100万元的其他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要求必须由质检机构质检,确保成果质量。加强成果的供给力度,要求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应当汇交测绘成果副本。同时对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公布、成果有偿使用以及涉密成果管理进行了规定。规范相关单位在成果资料异地备份、销毁、第三方委托开发等方面的行为,保障测绘成果全生命周期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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